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花8万元投资“马克币” 遭骗 成都一女子以网络

来源:大众投资指南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2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陈敏 陈欢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听到朋友宣传一款虚拟货币的增值属性,成都一女子将8万元委托朋友购买了“马克币”,但是后面APP突然没法打开,女子一怒之下将朋友告上了法庭。 资

陈敏 陈欢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听到朋友宣传一款虚拟货币的增值属性,成都一女子将8万元委托朋友购买了“马克币”,但是后面APP突然没法打开,女子一怒之下将朋友告上了法庭。

资料图(现场)

3月19日,记者从成都高新法院获悉,近期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这起纠纷中,高某梅称与被告陈某年是朋友,所以委托陈某年购买、投资“马克币”等虚拟货币,但是现在购币平台APP无法打开了,投资的款项也无法赎回。她主张,陈某年作为受托理财方应当返还投资款。

而陈某年则认为,高某梅仅仅是通过自己的渠道购买虚拟货币,双方之间并不存在委托理财合同关系,虚拟货币投资本身就具有极高的风险性,高某梅是自愿投资,盈亏应当自负,同时,陈某年认为自己也是“虚拟货币投资”的受害者,其已于2020年11月4日以涉嫌网络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了解到,该案因涉嫌刑事犯罪,法院已裁定驳回原告高某梅的起诉,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该案承办法官陈敏在审理过程中查询得知,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已于2020年9月29日立案侦办曹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在逃人员登记表载明:“曹某某等自2018年7月以来,以高额收益为诱饵,组织社区、设立层级结构,直接或间接以人头为返利依据,吸引群众投资2万元、3万元人民币参与所谓炒作虚拟货币活动,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庭审现场

中国驻西班牙使馆也于2020年11月28日发布信息提醒旅西中国公民警惕“标会”“马克币”等金融诈骗行为,文中提醒“部分旅西中国公民受高额回报引诱,通过私下融资方式参与‘标会'集资或投资‘马克币'项目,巨额资金被转移后,发现上当受骗,追悔莫及。中国驻西班牙使领馆已指导有关人员在西班牙和国内报警,相关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虚拟货币是什么?

其与我国《民法典》(简称)规定的网络虚拟财产有何区别?虚拟货币作为新型网络投资理财的热门产品,为何频频“爆雷”?

法官告诉记者,虚拟货币虽名为“货币”,但它却不具备市场流通性,也无价值尺度职能,人民币是我国唯一法定流通货币,虚拟货币仅能作为“产品”而进行交易、投资。

虚拟货币也不直接等同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网络虚拟财产”。通常来说,网络虚拟财产指的是虚拟货币、账号、游戏装备等,但虚拟货币种类繁多、发售途径不一,部分甚至来源、合法性不明,我国《民法典》强调保护的是民事主体的合法财产权益,也就是说,虚拟货币在其本身系合法、正当取得、合法占有的情形下才可能成为《民法典》所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

近年来,虚拟货币投资因其高收益率而大热,但高收益的背后往往也潜伏着巨大的风险。网络经济不断发展,部分犯罪活动也从线下转至线上,一些金融诈骗、传销活动,以炒作虚拟货币的概念为包装,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网络交易的便利性,吸引投资人在APP、小程序或在线交易平台上进行投资,引导投资人发展身边亲友加入投资、发展层级结构,交易一般通过远程操作甚至跨境运行,躲避各国的金融监管,当融资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相关交易平台突然中止运行,让投资者血本无归,而因交易平台跨境运行,维权亦变得更加艰辛。

因此,投资虚拟货币必须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高度警惕金融诈骗、传销陷阱。任何投资都应当保持客观理性的态度和安全警惕的意识,“一口吃不成胖子”,高额利诱不可贪,要摒弃“挣快钱”“发大财”的浮躁心理,以合理、适当为投资原则。疫情之下,生活不易,更应稳妥理财。

投资虚拟货币又应当注意些什么?首先应注意审查货币本身来源的合法性,其次还应注意选择正规的购买渠道、途径,最后还需核实相关机构、平台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总的来说,投资虚拟货币要三问,一问是否合法引进?二问是否受到国内金融市场体系监管?三问交易平台是否具备资质?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如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止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

文章来源:《大众投资指南》 网址: http://www.dztzznzzs.cn/zonghexinwen/2021/0320/725.html



上一篇:别再被虚假投资平台诈骗了!
下一篇:虚拟货币是货币吗?这些投资坑你别跳

大众投资指南投稿 | 大众投资指南编辑部| 大众投资指南版面费 | 大众投资指南论文发表 | 大众投资指南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大众投资指南》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