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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怒老罗的投资机构是谁?

来源:大众投资指南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4-19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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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商业人物”(ID:biz-leaders),作者:冯超,36氪经授权发布。 2019年,罗永浩在电影《燃点》里聊到投资人说,他曾经列了一堆投资人的黑名单,想等事业

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商业人物”(ID:biz-leaders),作者:冯超,36氪经授权发布。

2019年,罗永浩在电影《燃点》里聊到投资人说,他曾经列了一堆投资人的黑名单,想等事业有成挨个报复。但后来他悟了,跟拿钱后创业阶段受的折磨相比,跟投资人之间的矛盾也就无所谓,于是就跟很多投资人成了朋友。

等到罗永浩在“交个朋友”的直播间带货还债的时候,他还是有了报复之心。

4月12日,罗永浩又添加了一条被执行记录。3天后,罗永浩便写了一篇文章。文章中说,这起法院的强制执行,来自锤子科技的某个投资者。

2017年,在锤子科技的融资过程中,在所有其他投资者都已签字并焦急等待救命投资款到账时,恶意拒绝签字,“非常下作地在公司生死存亡之际,乘人之危,逼迫我个人签署强制回购股份的协议。”

为了给公司续命,他最终签署了这份“流氓协议”。罗永浩还准备在适当的时候公布这个投资机构和负责人的名字。

罗永浩为何有报复之心呢?

其主要原因就几个字:个人回购股份协议。

综合罗永浩的文章以及媒体的报道,事实的情况大概是这样的。

2017年,罗永浩为了给锤科续命,开始新一轮融资。新的融资举动意味着要稀释股权,要老股东的同意,而这也需要老股东以及老的锤科投资人的签字,以便让融资顺利进行。

但这家被罗永浩称为“下作”的投资机构,虽然已经投资了锤科,但是在新一轮的融资中动了手脚:罗永浩想继续融资,就必须经过该投资机构这个老股东签字,但股东签字是有条件的,即罗永浩必须签一份个人回购股份协议。

这份投资协议要求罗永浩必须按照一定的价格去回购这家投资机构的股份。也就是说,哪怕锤子破产清算了,罗永浩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还得还钱。而不签这个协议,下一轮融资就黄了。

投资机构是在赌。

如果罗永浩不签回购协议,下一轮融资进不来,锤科黄了,投资机构的钱也就打水漂了。

但投资机构赌对了,它大概是吃透了罗永浩想让锤科续命的决心,吃透了罗永浩对公司的情感。

罗永浩签订了这份回购协议。如果有记者再去采访罗永浩,一定要问问老罗:当时在回购协议上签字是什么心情?

而这份回购协议,用官话来讲,那就是利用合法手段,保证了投资人的利益,实现了软着陆式的退出。

它合法,但在创业者罗永浩眼里,却是非常的流氓。

风投的意思,就是风险投资,正常的风投模式是,投100个公司,有2家公司成为独角兽或者上市,机构便能退出,获得极其高倍的回报,投资的另外98家公司即便死掉,钱都打了水漂,那也是没有问题的。

但罗永浩面对的这家投资机构,其实已经不是风投的概念,换句话说,罗永浩签订回购协议后,如果锤科越来越好,投资机构能挣钱,那锤子破产了,罗永浩还得砸锅卖铁去还钱。

这就像超低风险的银行理财——将风投本身自带的风险性转嫁给创业者,以做到旱涝保收。即便它是经过双方签字,合乎法律,但也是利用了罗永浩拯救公司的诚意,是被逼,是要挟。

罗永浩能不愤怒?

我看有评论说,投资机构不是做慈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投资人也要对掏钱的金主(LP)负责,这家投资机构倒是也是尽到了本分。但这又牵扯出一个问题,锤科的投资人那么多,老罗跟当年上黑名单里的很多投资人都和解了,他为何要单独点名这家机构“下作”呢?

创业者看到这样的投资机构,估计都得躲着吧。

尽管罗永浩暂时没公布名字,但是有媒体通过资料,找到了这个投资机构。界面在一篇新闻中称:

本次罗永浩所曝光公司为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方浩此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担任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此外,青岛金石灏汭投资由中信证券100%控股。

文章来源:《大众投资指南》 网址: http://www.dztzznzzs.cn/zonghexinwen/2021/0419/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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